关于组织我院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
2014-09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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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:
近期,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》(苏组通【2014】43号),对全省各类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作出部署。现将我院组织开展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1、请我院在职党员于9月17日前携《社区报到单》和《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》到本人常住社区或单位附近所在社区报到,并及时将回执交所在党总支、直属支部。(报到单与登记表各总支、直属支部在9月10日发放)。
2、9月23日前汇总本总支、直属支部党员“到社区报到”情况与本总支、直属支部《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回执单》一并报组织部。
3、请各党总支书记、直属支部书记做好本总支、支部党员的通知布置工作,并带头到社区报到,带头参加。
组织部
2014年9月5日